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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铲除非法广告的根源?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未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-5

  去年以来,全国工商系统不断创新监管思路,完善监管措施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开展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。

 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,目前全国医疗广告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净化,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好转,违法率继续下降,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

  统计数字显示,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发布的涉嫌违法医疗广告大幅度减少,其中报纸医疗广告减幅为33.33%,电视医疗广告减幅为60.69%,广播医疗广告减幅为61.05%。全国各地基本上没有出现医疗广告违法率大幅度反弹的现象。同时,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报纸、广播、电视、杂志等四大媒体医疗广告经营额较去年同期亦有增长,呈现出在规范中发展的良好势头。

  但是,目前广告市场问题依然存在。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,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压力仍然较大。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遏制,但目前尚难从根本上得到规范治理,仍是当前广告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。有些广告代理公司和广告主为追逐高额利润,一再代理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。

  整治工作进展仍然不平衡。一些地方广播、电视“非黄金时段”的违法医疗广告尚未得到有效治理。

  现行有关广告监管的法律、法规严重滞后,对一些情节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,使得一些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,影响了整治的深度、广度和效果。在部分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前备案制度的地区,篡改广告备案内容问题严重。

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,对违法经营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社会制约力量还不够强,社会综合治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。

  国家工商总局在下一步整治中,将采取有力措施,集中整治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。这些措施包括:

  --继续加大执法力度,从严从重查处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。加强对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集中监测和检查,公告典型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,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案件。对负有责任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,要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。对符合虚假广告犯罪追诉标准的,要坚决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,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。

  --主动执法,积极行政,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问题。对违法广告早发现,早定性,早查处,防止对消费者和公共利益造成更大损害。对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要及时研究,提出对策,依据职能加强对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运用的指导。

  --加强综合治理,建立防范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的长效机制。继续落实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各项监管制度。继续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作用,强化执法协调和部门配合,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。落实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联合公告制度,探索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信用监管制度,实施、健全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,以及广告审查员制度,广告活动主体评先评优中的违法广告一票否决制等。

  --加强统一协调,并适时开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的联合检查。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强对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,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协调。对在多个省(区、市)发布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,将部署统一执法或采取监管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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